信息公示
重庆亚欧汽车零部件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4 文章来源:官网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11月5日,建设单位在评价单位网页版网站进行首次环评公示,现将重庆亚欧汽车零部件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亚欧新能源汽车制造(重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重庆亚欧汽车零部件厂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三期

建设内容:亚欧新能源汽车制造(重庆)有限公司拟选址重庆两江新区龙盛片区三期,建设重庆亚欧汽车零部件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座联合厂房(含生产车间、办公室等)、1座综合站房和1座废料库房及1座危废间等建筑物,投产后年产2.5万套新能源漆后车身、2.5万套新能源车身底盘和2.5万套新能源车用电池包。总投资7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0万元,占总投资0.4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城市和园区发展规划、“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采取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土壤、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项目生产不构成重大环境危险源,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项目建设可有效促进御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化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复盛污水处理厂,阳极氧化废水全部回用作阳极氧化线清洗水不外排,生产废水加NaOH和硫酸进行调整,再加入PAC和PAM絮凝沉淀,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池处理后,与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从水质、水量等因素分析均合理可行,且达标排放的废水对御临河水质的影响很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阳极氧化废气经槽边抽风+集气罩顶吸收集率90%,酸碱雾净化塔处理,经16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处理效率为85%。白车身打磨废气废气经过滤棉净化,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为60%。电泳件补漆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对颗粒物的净化效率为60%。烘胶废气经RTO装置,处理效率95%。调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60%。喷漆废气、中涂烘干、清漆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RTO燃烧处理,浓缩转轮的浓缩比约为1:20,废气净化效率为97.5%。涂装点补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为60%。装配车间点补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为60%。未收集废气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重庆市汽车整车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577-2015)排放限值。

拟建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污染物最大浓度点正常排放下小时浓度、日均值贡献值占标率≤100%,年均值贡献值占标率≤30%,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周边在建、拟建污染源环境影响后,保证率日均浓度、年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阳极氧化线污泥、蒸发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临时储存间(1825m2),定期送工业固废处理场处置。

对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槽液、设备机油、废漆渣、沾染有化学品的废防护用品、化学品空桶、非粘接剂、废沸石转轮、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由有资质危废收集处置公司定期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西南角,用于危险废物厂内暂时贮存(384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污染控制和管理,四周及地面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且危废暂存间地面渗透系数≤10-10cm/s,采取围堰或防渗托盘、导流地沟等防渗措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妥善收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噪声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抛光打磨、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房、冷却塔等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设置单独设备间、车间采取封闭、建筑隔声、空压机进口装消声器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非正常状况下废水处理厂调节池泄漏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有限,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阳极氧化车间和涂装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包括联合厂房除阳极氧化和涂装生产线以外其他区域,以及公用站房,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建设单位应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控,及时发现事故泄露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物质有中涂漆、色漆、清漆、清漆固化剂、涂料清洗剂、硫酸、硝酸等,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油漆桶泄漏、硫酸储罐泄漏。储漆间设置高度不低于0.15m围堰,收集泄漏物料,硫酸储罐周边设置有效容积30m3围堰截留,厂区设置有效容积600 m3消防事故收集池、有效容积80m3废水站事故水池,雨水排口设置雨污切换阀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可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小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环境风险总体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2)项目从工艺技术,能耗、物耗、水耗指标,污染物产生,废物综合利用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上均体现出清洁生产的原则,项目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4)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项目外排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外排污染物对当地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影响小,不因本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wwzWFywFzeNCbSFE3e7ww,提取码:lryc,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IZkUEqbP--OU1AWRU08xQ,提取码:g33o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地址:网页版环境咨询院项目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供公众查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亚欧新能源汽车制造(重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部长

联系电话:13797059129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两江企业总部大厦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网页版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3-61513295

E-mail:19453319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