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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4 文章来源:官网 阅读次数:

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拟在芒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对传统的家酿青稞米酒工艺进行改良,以青稞为原料,通过发酵酿制成青稞米酒产品,推出方便快捷的规模化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其生产产品属于发酵酒,不属于白酒,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限制类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网页版承担了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本项目已于2018年11月16日~11月30日在环评互联网论坛发布第一次公示信息。项目首次公示名称为:“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目前,项目环评工作已经完成项目概况、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等主要内容,依据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青稞米酒、50吨配制酒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芒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5936m2

建设规模:建设青稞米酒、松茸配制酒、獐子菌配制酒生产车间,建设办公楼、供汽、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

产品规模:青稞米酒1000吨、松茸配制酒25吨、獐子菌配制酒25吨。

工程投资:总投资3420.24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120.24万元,银行贷款2300万元,环保投资102万元。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引用《2018年度昌都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结论,2018年拟建项目所在的昌都市芒康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监测点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TSP、PM2.5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

嘎托河水体中各污染物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水质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

项目用地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

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5)土壤

土壤环境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三、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以青稞为原料,经过蒸煮、发酵、罐装生产青稞米酒;以松茸、獐子菌、外购基酒为原料,经过陈酿、调配生产配制酒。项目占地面积 5936m2,总建筑面积 2679m2,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主体工程为1条1000t/a青稞米酒生产线、1条50 t/a配制酒生产线,青稞米酒生产包括蒸煮工段、发酵过滤工段、灌装杀菌工段;配制酒生产包括切片粉碎工段、浸泡过滤工段、调配工段、灌装杀菌工段;辅助及公用工程包括废水处理站、给排水系统、变配电站、电热锅炉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储仓及产品仓库等。

四、建设项目可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池均加盖封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排放NH3、H2S最大落地浓度达标,废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餐饮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效率≥80%,引风机按风量≥5000m3/h计)后经专用烟道由引风机引至屋顶排放,则油烟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浓度≤2.0mg/m3、净化效率≥75%)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制酒过程中的青稞滤渣、配制粗滤渣、细滤渣在堆存、转运过程中易产生异味,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置密闭式滤渣堆放池,加强暂存间通风管理,完善滤渣清运制度,滤渣堆存废气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影响以及治理措施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拟建项目废水中,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洗瓶废水不外排,部分回用于车间地面的清洗,剩余用于厂区绿化;浸泡废水、蒸煮废水、冷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原料清洗废水、洗瓶废水、杀菌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1-2011)表2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芒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限值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芒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嘎托河。厂区总排口在项目地块东北侧,接入园区DN600市政污水管。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综合加工车间的蒸饭机、鼓风机、粉碎设备,锅炉房的引风机,灌装车间的翻瓶器、灌装机、去污洗瓶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垫,管道之间的连接采用软连接、建筑物墙体隔声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原料杂质、青稞滤渣、粗滤渣、精滤渣、废包装材料、以及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树脂、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均能妥善收集,不外排,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地下水

一般防渗区:仓库、综合加工车间、罐装车间;重点防渗区: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水管线连接处。

五、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西藏自治区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总体规划、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发展规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芒康县城市总体规划、芒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规划,符合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且本项目不占用芒康县生态保护红线,不会造成周边环境质量的恶化,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区域各类资源可满足项目的发展需要,满足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因此本项目基本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引起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项目生产不构成重大环境危险源,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2019 年8 月14 日~8 月20日期间,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我们。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请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d72wvLlraqig7Q5IqdtWw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3g8GFVp34o7XfanIyjncw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地址:网页版环境咨询院项目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供公众查阅。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芒康县莽措湖农副产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四郎洛追

联系电话:13618951188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网页版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3-61513295

电子邮箱:1945331989@qq.com

附件1 青稞酒配制酒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版.pdf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青稞酒).docx